粮食熏蒸后残留检测标准
一、残留**要求
磷化氢(PH₃)残留浓度
粮仓空间:熏蒸散气后,磷化氢浓度需降至 ≤0.2 ppm(0.2 mL/m³),人员方可安全进入作业。
工作场所:磷化氢职业接触限值为 ≤0.3 mg/m³(约等于0.2 ppm),以避免健康风险。
粮食中磷化物残留
磷化铝熏蒸后,粮食中磷化物(以PH₃计)的残留量不得**过 0.05 mg/kg,此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合格阈值。
二、检测方法与适用范围
检测技术规范
采用 顶空气相色谱法 测定食品中熏蒸剂残留量(如GB 23200.55-2016)。
磷化氢残留检测需结合 密闭空间气体采样 与仪器分析,确保数据准确性。
适用对象
检测范围覆盖 粮食(稻谷、小麦等)、油料、饲料、**及中药材 等熏蒸处理产品。
三、相关标准依据
标准名称 核心内容 引用依据
GB 2715-2016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》 明确磷化氢残留安全阈值(0.2 ppm)
GB 23200.55-2016《食品中21种熏蒸剂残留量测定》 规定顶空气相色谱法等检测方法
GB/T 22497-2008《粮油储藏 熏蒸剂使用准则》 规范熏蒸操作流程及残留控制要求
LS/T 1201-2020《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》 细化粮仓熏蒸后安全浓度监测标准
四、注意事项
检测时效性:熏蒸后需充分散气(通常7-15天),避免残留浓度**标。
跨境监管:进出境粮食需符合《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的残留**要求。